ICU(Intensive Care Unit)意为重症加强护理病房,集现代化医疗护理技术为一体的医疗组织管理形式;专门收治危重病症并给予精心监护和精确治疗,集中进行强有力的呼吸、循环、代谢及其他功能的全身管理。
ICU分为:综合ICU和专科ICU;综合ICU:是医院内跨学科集中人力、物力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统一监测、治疗和护理的场所;专科ICU:只是针对某一专科的危重病人,具体分为:CCU(心内科)、RICU(呼吸重症监护病房)、NICU(新生儿)、PICU(儿科)、SICU(外科)、EICU(急诊重症监护病房)等。
根据《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中“ICU建设标准”第五条--“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为减少医护和病患之间的相互感染和应对未来重症加强治疗病房的发展趋势及要求,建议ICU、PICU、EICU、CCU、RICU等各类ICU采用净化系统:净化级别应参照GB50333-2013中对洁净辅房的净化级别要求。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
ICU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15~18 ㎡;每个ICU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18~25 ㎡。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1~2间。根据实际需要可设单间、双间。
ICU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达到1.5:1以上。
常规设置十万级。
常规吊顶层高:2.6米;常规梁下层高不低于:3.3米(管道夹层);建筑层高不低于3.9米。
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收治病患。
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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